籌備,正式舉行了招生考試。為作好招生工作,京師大學堂向全國各省督撫發(fā)出了通知,要求各地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各地方官接到通知后,先在本地選拔,擇優(yōu)錄取,然后再送到京師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京師大學堂這次招生的首先是速成科?忌煽冊u定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及格。這種評分辦法是中國高等學校以60分為及格標準計算學生考試成績的開始,這次考試也是京師大學堂第一次舉行的較正規(guī)的招生考試。本次共錄取200名學生。
舉辦活動
1905年4月30日,京師大學堂舉辦了第一次運動會,校方特別強調開運動會的目的是培養(yǎng)青年“臨事不辭難,事君不惜死”的精神,在這次運動會上。還要運動員一再高呼“皇太后圣壽無疆,皇上圣壽無疆”等口號。
1906年4月,京師大學堂舉辦第二次運動會,100米、200米、300米、499米、600米800米及越欄、障礙跑,還有跳高、跳運和投擲運動,以及二人三足競走、一腳競走、越脊競走、算學競走、頂囊競走等。
成立背景
甲午戰(zhàn)爭后,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掀起了一次割地高潮,中國又一次面臨被瓜分亡國的危機。為了救亡圖存,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發(fā)起了一場變法維新的資產(chǎn)階級改良運動,他們認為,要救亡,只有學習外國,實現(xiàn)變法維新,而維新,必須從廢科舉、立學校開始。
在康有為、梁啟超的推動下,1898年6月11日,清光緒帝下《明定國是詔》,正式宣布變法,詔書中強調:“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7月3日,光緒批準了由梁啟超代為起草的《奏擬京師大學堂章程》,這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最早的學制綱要。吏部尚書孫家鼐被任命為管理大學堂事務大臣,曾出任多國公使的許景澄和長期擔任京師同文館總教習的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分別出任中學和西學總教習。近代以來,為挽救民族國家危亡,中國先進的知識分子大聲疾呼變法自強,掀起維新變法運動,京師大學堂就是在戊戌維新運動中誕生的。
自科舉制度和國子監(jiān)相繼取消以后,京師大學堂即成為中國惟一最高學府和最高教育管理機構,也成為科舉取士制度的替代品。1904年京師大學堂進士館開學,招收了最后兩批科舉進士,即癸卯科(1903年)進士80余名和甲辰科(1904年)進士30余名入學;1905年國子監(jiān)停辦時,一批未畢業(yè)的學生直接進入京師大學堂學習?梢,京師大學堂繼承并替代了科舉制度和國子監(jiān),是古代取士制度與高等教育向現(xiàn)代演進的承上啟下者。因此,很多學者如胡適、季羨林、馮友蘭、周培源、任繼愈、蕭超然等都認為,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是中國自漢代太學以來國家最高學府的惟一正統(tǒng)繼承者,甚至北大的歷史可以因此上溯到兩千多年前漢武帝設立太學之時。
戊戌大學
1898年9月21日(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慈禧太后伙同其頑固派,一舉鎮(zhèn)壓了維新派的變法運動,此即“戊戌政變”。
經(jīng)此國變之后,光緒遭到幽囚,維新派或出逃,或被治罪。慈禧進行了全面復辟,把變法的所有新政統(tǒng)統(tǒng)廢除。但是,她卻保留了新政中正在艱難籌建的京師大學堂。當時在天津出版的《國聞報》曾記載說道:“戊戌政變”后的“北京塵天糞地之中,所留一線光明,獨有大學堂而已。”(轉引自朱有王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下冊,第649頁。)京師大學堂成為“戊戌政變”后唯一幸存者。
這一極不尋常的現(xiàn)象,非常令人費解。于是,就有人去探索,去求解,并提出不少論點。其中最為流行的說法是,由于京師大學堂的創(chuàng)辦早于“戊戌變法”。
例如,1987年,羅筠筠先生就說道:“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9月21日,頑固派發(fā)動政變,光緒被囚,變法失敗,維新派的改革措施幾乎全被廢除,唯有京師大學堂因‘萌芽早,得不廢’,命孫家鼐繼續(xù)負責籌辦,但教學方針和內(nèi)容都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學堂規(guī)模也大大縮小了……。”這是羅先生特為紀念北大90周年而寫的《教育改革乃強國之本——~京師大學堂創(chuàng)辦人、大學士孫家鼐》一文中的論點。(中國文化書院編:《北大校長與中國文化》,三聯(lián)書店1988年版,第1~12頁。)
可見,羅先生對京師大學堂之所以成為“戊戌政變”的唯一幸存者的原因,明確采取了京師大學堂早于“戊戌變法”之說。在這里,羅先生對其所引證的論據(jù)“萌芽早,得不廢”,未作交待。
不過,后來倒有人說明了京師大學堂是比“戊戌變法”的1898年還要早三年的1895年的產(chǎn)物。郝平先生為紀念北大百年而特地撰著了一本有關京師大學堂的專著。他在其中強調說道:“筆者在研究京師大學堂的創(chuàng)辦經(jīng)過時,將大量的歷史資料進行分析和研究,終于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這就是:嚴格地說,京師大學堂并非像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是戊戌變法的產(chǎn)物,而是甲午戰(zhàn)爭的產(chǎn)物。”
接著,作者列舉了三個論據(jù)。其一是,康有為于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9月初八日所寫的《公車上書》,“也迫使光緒皇帝下決心在中國創(chuàng)辦一所新式大學堂”。其二與其三是,光緒皇帝于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先任命孫家鼐為管理官書局大臣,(孫家鼐在《官書局奏定章程疏》中,提出了“廣教肄,擬設學堂一所”的建議——~引者注。),后批準李端關于創(chuàng)辦京師大學堂的奏折。這些就“啟動了創(chuàng)辦京師大學堂的籌備工作。”作者又特別指出:“光緒的這一作法,一直得到慈禧太后的默許。”云云。
于是,作者進一步得出結論:“正因為京師大學堂的籌辦先于戊戌變法,所以慈禧在廢除戊戌變法中的一切改革措施之時,才對京師大學堂網(wǎng)開一面,不但允許它繼續(xù)存在,還始終關注它的每一步進展。”(以上均引自郝平著:《北京大學創(chuàng)辦史實考源》,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3月版,第148頁。)
可見,郝先生對京師大學堂之所以成為政變的唯一幸存者的原因的說法,是和羅先生完全相同的。
但是,這個說法雖不無道理,仍是值得懷疑,尚需再作推敲的。因為,這條理由僅僅以時間的先后為立說,而時間的先后在這里并不能直接反映出這一特殊現(xiàn)象的本質及其根源。
盡管京師大學堂的“醞釀”確實早于“戊戌變法”的伊始,但是決不能就說它不是“戊戌變法”的“產(chǎn)物”。京師大學堂,是“戊戌變法”的產(chǎn)物,并且,“是‘戊戌變法’的直接而優(yōu)先的產(chǎn)物。”(請詳見拙作:《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與光緒皇帝、戊戌變法》。)京師大學堂被光緒皇帝御筆親書在“戊戌變法”的綱領性文件——《明定國是詔》中:“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中國歷史學會主編:《戊戌變法》,(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頁。)并且,這道圣旨又是光緒皇帝御駕親臨天安門主持當眾向中外宣布的。
這是歷史事實,人們必須予以尊重,而不能隨意進行曲解。所以,我們就不能把“醞釀”中的京師大學堂說成是“正式產(chǎn)物”的京師大學堂。
否則,不但京師大學堂這一項新政,僅因其有“醞釀”過程,就變得不再是“戊戌變法”的地道的“產(chǎn)物”,而幸免于難,得以保存下來了,而且其它許多項新政,皆因其也有“醞釀”過程,同樣也就變得不再是“戊戌變法”的正式的“產(chǎn)物”了,并同樣也都應該幸免于難,得以保存下來了呢!
京師大學堂由“醞釀”到“決行”、“粗定”、“有成”的長達三年之久的艱難歷程,梁啟超早已總結得一清二楚了。
首先,梁啟超在光緒皇帝于1898年6月11日(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所頒《明定國是詔》的案語中說道:“按大學堂之詔,三年前既下之矣。至是乃決行之。”(《戊戌變法》(二),第19頁。)
其次,半個月后,梁啟超在光緒皇帝于同年6月26日(五月初八日)為督辦京師大學堂當整飭庶務的諭旨的案語中又說道:“大學堂自乙未年下詔開辦,至今三年,四煩上諭矣,而大臣猶視同無物,若非皇上之雷厲風行,諄諄催問,必將再延三年,尚無一字矣,而外人猶訾上之急激,局外人豈知局中之苦哉?(同上書,第26頁。)
再次,又過了一周,梁啟超在光緒皇帝于同年7月3日(五月十五日)派孫家鼐為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的諭告的案語中又說道:“乙未和議成后,士大夫漸知泰西之強,由于學術,頗有上書言之者,而刑部侍郎李端棻之奏,最為深切詳明,得旨允行,而恭親王剛毅等,謂可以緩行,諸臣和之,故雖奉明詔,而束高閣者三年矣;噬霞纫闳欢▏,決行改革,深知現(xiàn)時人才未足為變法之用,故首注意學校,三令五申,諸大臣奉嚴旨,令速擬章程,咸倉皇不知所出?蓋中國向未有學校之舉,無成案可稽也。當時軍機大臣及總署大臣,咸飭人來屬梁啟超代草,梁乃略取日本學規(guī),參以本國情形,草定規(guī)則八十余條,至是上之,皇上俞允,而學校之舉乃粗定。即此一事,下之志士之發(fā)論,上之盈廷之抗議,凡歷三年,猶煩圣主屢次敦迫,僅乃有成,其難如此……。”(同上書,第29頁)
所以,興辦京師大學堂的決議(系指“醞釀”——~作者自注),并非是光緒皇帝“一言為定”、“一錘定音”、“一唱百和”,而是“議而不決”、“一拖再拖”,前前后后竟然拖了長達三年之久,直到下《明定國是詔》時方才有所定奪,落實了下來。
京師大學堂之所以能成為“戊戌政變”后唯一幸存者,關鍵在于慈禧太后的態(tài)度。當“戊戌政變”后的第五天(1898年9月26日),京師大學堂正心驚膽戰(zhàn)地等待噩運降臨,不料慈禧太后在諭旨中卻說道:“大學堂為培植人才之地”,應予以繼續(xù)興辦。慈禧太后當其時可是“一言九鼎”,全由她說了算的。所以,就憑她這一句話,就使京師大學堂化險為夷,得以幸免于難,成了“戊戌變法”諸多新政的唯一幸存者了。
為什么慈禧太后對京師大學堂要網(wǎng)開一面,要予以如此這般的優(yōu)待呢?
舉辦活動
1905年4月30日,京師大學堂舉辦了第一次運動會,校方特別強調開運動會的目的是培養(yǎng)青年“臨事不辭難,事君不惜死”的精神,在這次運動會上。還要運動員一再高呼“皇太后圣壽無疆,皇上圣壽無疆”等口號。
1906年4月,京師大學堂舉辦第二次運動會,100米、200米、300米、499米、600米800米及越欄、障礙跑,還有跳高、跳運和投擲運動,以及二人三足競走、一腳競走、越脊競走、算學競走、頂囊競走等。
成立背景
甲午戰(zhàn)爭后,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掀起了一次割地高潮,中國又一次面臨被瓜分亡國的危機。為了救亡圖存,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發(fā)起了一場變法維新的資產(chǎn)階級改良運動,他們認為,要救亡,只有學習外國,實現(xiàn)變法維新,而維新,必須從廢科舉、立學校開始。
在康有為、梁啟超的推動下,1898年6月11日,清光緒帝下《明定國是詔》,正式宣布變法,詔書中強調:“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7月3日,光緒批準了由梁啟超代為起草的《奏擬京師大學堂章程》,這是中國近代高等教育最早的學制綱要。吏部尚書孫家鼐被任命為管理大學堂事務大臣,曾出任多國公使的許景澄和長期擔任京師同文館總教習的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分別出任中學和西學總教習。近代以來,為挽救民族國家危亡,中國先進的知識分子大聲疾呼變法自強,掀起維新變法運動,京師大學堂就是在戊戌維新運動中誕生的。
自科舉制度和國子監(jiān)相繼取消以后,京師大學堂即成為中國惟一最高學府和最高教育管理機構,也成為科舉取士制度的替代品。1904年京師大學堂進士館開學,招收了最后兩批科舉進士,即癸卯科(1903年)進士80余名和甲辰科(1904年)進士30余名入學;1905年國子監(jiān)停辦時,一批未畢業(yè)的學生直接進入京師大學堂學習?梢,京師大學堂繼承并替代了科舉制度和國子監(jiān),是古代取士制度與高等教育向現(xiàn)代演進的承上啟下者。因此,很多學者如胡適、季羨林、馮友蘭、周培源、任繼愈、蕭超然等都認為,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是中國自漢代太學以來國家最高學府的惟一正統(tǒng)繼承者,甚至北大的歷史可以因此上溯到兩千多年前漢武帝設立太學之時。
戊戌大學
1898年9月21日(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慈禧太后伙同其頑固派,一舉鎮(zhèn)壓了維新派的變法運動,此即“戊戌政變”。
經(jīng)此國變之后,光緒遭到幽囚,維新派或出逃,或被治罪。慈禧進行了全面復辟,把變法的所有新政統(tǒng)統(tǒng)廢除。但是,她卻保留了新政中正在艱難籌建的京師大學堂。當時在天津出版的《國聞報》曾記載說道:“戊戌政變”后的“北京塵天糞地之中,所留一線光明,獨有大學堂而已。”(轉引自朱有王獻編:《中國近代學制史》,下冊,第649頁。)京師大學堂成為“戊戌政變”后唯一幸存者。
這一極不尋常的現(xiàn)象,非常令人費解。于是,就有人去探索,去求解,并提出不少論點。其中最為流行的說法是,由于京師大學堂的創(chuàng)辦早于“戊戌變法”。
例如,1987年,羅筠筠先生就說道:“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9月21日,頑固派發(fā)動政變,光緒被囚,變法失敗,維新派的改革措施幾乎全被廢除,唯有京師大學堂因‘萌芽早,得不廢’,命孫家鼐繼續(xù)負責籌辦,但教學方針和內(nèi)容都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學堂規(guī)模也大大縮小了……。”這是羅先生特為紀念北大90周年而寫的《教育改革乃強國之本——~京師大學堂創(chuàng)辦人、大學士孫家鼐》一文中的論點。(中國文化書院編:《北大校長與中國文化》,三聯(lián)書店1988年版,第1~12頁。)
可見,羅先生對京師大學堂之所以成為“戊戌政變”的唯一幸存者的原因,明確采取了京師大學堂早于“戊戌變法”之說。在這里,羅先生對其所引證的論據(jù)“萌芽早,得不廢”,未作交待。
不過,后來倒有人說明了京師大學堂是比“戊戌變法”的1898年還要早三年的1895年的產(chǎn)物。郝平先生為紀念北大百年而特地撰著了一本有關京師大學堂的專著。他在其中強調說道:“筆者在研究京師大學堂的創(chuàng)辦經(jīng)過時,將大量的歷史資料進行分析和研究,終于找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這就是:嚴格地說,京師大學堂并非像人們普遍認為的那樣,是戊戌變法的產(chǎn)物,而是甲午戰(zhàn)爭的產(chǎn)物。”
接著,作者列舉了三個論據(jù)。其一是,康有為于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9月初八日所寫的《公車上書》,“也迫使光緒皇帝下決心在中國創(chuàng)辦一所新式大學堂”。其二與其三是,光緒皇帝于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先任命孫家鼐為管理官書局大臣,(孫家鼐在《官書局奏定章程疏》中,提出了“廣教肄,擬設學堂一所”的建議——~引者注。),后批準李端關于創(chuàng)辦京師大學堂的奏折。這些就“啟動了創(chuàng)辦京師大學堂的籌備工作。”作者又特別指出:“光緒的這一作法,一直得到慈禧太后的默許。”云云。
于是,作者進一步得出結論:“正因為京師大學堂的籌辦先于戊戌變法,所以慈禧在廢除戊戌變法中的一切改革措施之時,才對京師大學堂網(wǎng)開一面,不但允許它繼續(xù)存在,還始終關注它的每一步進展。”(以上均引自郝平著:《北京大學創(chuàng)辦史實考源》,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3月版,第148頁。)
可見,郝先生對京師大學堂之所以成為政變的唯一幸存者的原因的說法,是和羅先生完全相同的。
但是,這個說法雖不無道理,仍是值得懷疑,尚需再作推敲的。因為,這條理由僅僅以時間的先后為立說,而時間的先后在這里并不能直接反映出這一特殊現(xiàn)象的本質及其根源。
盡管京師大學堂的“醞釀”確實早于“戊戌變法”的伊始,但是決不能就說它不是“戊戌變法”的“產(chǎn)物”。京師大學堂,是“戊戌變法”的產(chǎn)物,并且,“是‘戊戌變法’的直接而優(yōu)先的產(chǎn)物。”(請詳見拙作:《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與光緒皇帝、戊戌變法》。)京師大學堂被光緒皇帝御筆親書在“戊戌變法”的綱領性文件——《明定國是詔》中:“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應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會同妥速議奏。”(中國歷史學會主編:《戊戌變法》,(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7頁。)并且,這道圣旨又是光緒皇帝御駕親臨天安門主持當眾向中外宣布的。
這是歷史事實,人們必須予以尊重,而不能隨意進行曲解。所以,我們就不能把“醞釀”中的京師大學堂說成是“正式產(chǎn)物”的京師大學堂。
否則,不但京師大學堂這一項新政,僅因其有“醞釀”過程,就變得不再是“戊戌變法”的地道的“產(chǎn)物”,而幸免于難,得以保存下來了,而且其它許多項新政,皆因其也有“醞釀”過程,同樣也就變得不再是“戊戌變法”的正式的“產(chǎn)物”了,并同樣也都應該幸免于難,得以保存下來了呢!
京師大學堂由“醞釀”到“決行”、“粗定”、“有成”的長達三年之久的艱難歷程,梁啟超早已總結得一清二楚了。
首先,梁啟超在光緒皇帝于1898年6月11日(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所頒《明定國是詔》的案語中說道:“按大學堂之詔,三年前既下之矣。至是乃決行之。”(《戊戌變法》(二),第19頁。)
其次,半個月后,梁啟超在光緒皇帝于同年6月26日(五月初八日)為督辦京師大學堂當整飭庶務的諭旨的案語中又說道:“大學堂自乙未年下詔開辦,至今三年,四煩上諭矣,而大臣猶視同無物,若非皇上之雷厲風行,諄諄催問,必將再延三年,尚無一字矣,而外人猶訾上之急激,局外人豈知局中之苦哉?(同上書,第26頁。)
再次,又過了一周,梁啟超在光緒皇帝于同年7月3日(五月十五日)派孫家鼐為京師大學堂管學大臣的諭告的案語中又說道:“乙未和議成后,士大夫漸知泰西之強,由于學術,頗有上書言之者,而刑部侍郎李端棻之奏,最為深切詳明,得旨允行,而恭親王剛毅等,謂可以緩行,諸臣和之,故雖奉明詔,而束高閣者三年矣;噬霞纫闳欢▏,決行改革,深知現(xiàn)時人才未足為變法之用,故首注意學校,三令五申,諸大臣奉嚴旨,令速擬章程,咸倉皇不知所出?蓋中國向未有學校之舉,無成案可稽也。當時軍機大臣及總署大臣,咸飭人來屬梁啟超代草,梁乃略取日本學規(guī),參以本國情形,草定規(guī)則八十余條,至是上之,皇上俞允,而學校之舉乃粗定。即此一事,下之志士之發(fā)論,上之盈廷之抗議,凡歷三年,猶煩圣主屢次敦迫,僅乃有成,其難如此……。”(同上書,第29頁)
所以,興辦京師大學堂的決議(系指“醞釀”——~作者自注),并非是光緒皇帝“一言為定”、“一錘定音”、“一唱百和”,而是“議而不決”、“一拖再拖”,前前后后竟然拖了長達三年之久,直到下《明定國是詔》時方才有所定奪,落實了下來。
京師大學堂之所以能成為“戊戌政變”后唯一幸存者,關鍵在于慈禧太后的態(tài)度。當“戊戌政變”后的第五天(1898年9月26日),京師大學堂正心驚膽戰(zhàn)地等待噩運降臨,不料慈禧太后在諭旨中卻說道:“大學堂為培植人才之地”,應予以繼續(xù)興辦。慈禧太后當其時可是“一言九鼎”,全由她說了算的。所以,就憑她這一句話,就使京師大學堂化險為夷,得以幸免于難,成了“戊戌變法”諸多新政的唯一幸存者了。
為什么慈禧太后對京師大學堂要網(wǎng)開一面,要予以如此這般的優(yōu)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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